根据《枣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范围
详见《关于公布枣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的附件《枣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6月27日9:00-1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济南燕山大厦六楼602室(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街道解放路22号)
(三)应聘人员须持以下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学校复审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查,原件退还。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和《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由组织方提供纸质版,考生现场签字。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非2025届毕业生,又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交人才服务中心档案保管证明,盖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专用章。
6.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7.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2025年1月后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8.应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9.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10.以上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上传材料一致。
(四)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审核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的参考。
(六)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5年6月29日。集合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小学(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3号)。
(三)面试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请于2025年6月27日12:00至2025年6月29日8:3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http://47.95.212.0:8088/#/?code=8bc6fa),点击左侧“面试缴费”按钮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点击“打印面试通知单”按钮打印面试通知单。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限缴费及打印面试通知书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面试须知:应聘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
(五)面试形式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教师12、教师13、教师14、教师15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心理咨询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答辩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试讲:面试人员先在备课室备课60分钟,然后进入面试室试讲10分钟。
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长根据岗位要求酌情设置。应聘教师13岗位的面试人员需自备绘图工具,考场统一提供8K绘图纸。
答辩:答辩共两道面试题,时间为5分钟。
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以上岗位面试均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答辩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共三道面试题,分备考、答题两个环节,面试人员先在备课室备考,时间为7分钟;然后进入面试室答题,时间为8分钟。
四、后续工作安排
考试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工作,均按《枣庄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枣庄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