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于6月12日结束。根据招聘工作安排,现将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枣庄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表》。
根据《枣庄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第一批参加考察体检的考生为本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对于放弃考察体检,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凡自愿放弃的考生,须在考察体检前主动与枣庄学院人事处联系,并出具放弃声明,以便递补。后期出现需递补情形,将采用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一、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
(一)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6日早上7:30
地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3号楼一楼集合(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街道经十路16766号)
(二)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时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禁食禁饮,保持空腹。女性体检者需注意,例假期间不宜做尿检和妇科检查,待例假结束三天后补检;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X 光胸片)检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男士477.6元/人,女士488.6元/人。体检当天由现场工作人员扫码收取后统一至体检中心前台缴费。
4.体检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不准单独行动,不允许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体检期间考生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个人相关信息,违者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需要体检复查者,学校另行电话通知。
(三)复检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考察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反正面打印)。
考察表应于6月28日上午8:00至11:00提交至枣庄学院(薛城校区)大门口北侧办公室。
2.人事档案。被考察人员应提前做好档案转递准备工作,于7月15日前将本人档案转至枣庄学院人事处。
考察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联系枣庄学院人事处,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632-3785936
附件:1.《枣庄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表》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枣庄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