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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入选的青檀学者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6-06-30

各相关院(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青檀学者工作合同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入选的青檀学者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2020年度入选的青檀学者人员,其中学校引进的A类或B类人才参加专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考核,不参加本次青檀学者期满考核。

二、考核机构

相关二级学院成立青檀学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青檀学者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材料审核组和考核评价组。

(一)材料审核组

由分管人才工作的副院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青檀学者考核材料的收集和真实性审核等。

(二)考核评价组

由领导小组确定考核评价组成员,成员须不少于3人,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上,负责对青檀学者考核材料进行审核、评价等。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提交

参加考核人员认真梳理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工作,根据工作合同约定的期满工作任务,填报青檀学者期满考核表(附件),连同支撑材料复印件胶装后提交专业隶属学院审核,支撑材料顺序与考核表材料名称顺序保持一致。

(二)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组对被考核人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组对被考核人聘期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评价,给出考核意见,必要时可组织被考核人答辩。

(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领导小组将考核评价组的考核意见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形成考核建议结果,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人才工作处。

(五)学校考核并研究

人才工作处组织专家对参加考核人员期满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形成考核意见,报学校研究。

四、考核业绩要求

参加考核人员在其青檀学者管理期内,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提供并使用的业绩不得在本次青檀学者期满考核中重复使用。

五、材料报送

请相关院(部)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考核材料纸质版(1套)报送至人才科(薛城校区明理楼222),考核过程性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2-3786856


附件:青檀学者期满考核相关材料



枣庄学院人事处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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