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25〕2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5〕5号)等文件,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选拔对象是长期在本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一)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三)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
(四)市属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五)已入选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已当选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
(六)入选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
(七)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申报数量及选拔条件
各院(部)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申报,专业隶属人员由隶属学院负责通知。
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5月1日之后出生),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和重大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
(二)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是本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国家、省、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本领域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
(四)长期在教学工作第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教研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并被同行所公认;
(五)长期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技术精湛,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一定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或在卫生科研方面获得同行公认的、具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
(六)长期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工作第一线,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贡献突出;
(七)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为我市赢得重大荣誉,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八)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成果,为国内同行所公认,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九)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选拔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其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突出基层实干、突出实绩实效、突出岗位贡献度、突出行业影响力,杜绝“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片面导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以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作出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优先选拔推荐。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真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各院(部)结合个人意愿、组织符合条件人选填写《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一式5份,经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25年6月6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科(明理楼22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xyrcb@163.com,并提供获奖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成果、论文、著作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2-3786856
附件: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枣庄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