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青檀学者工作合同规定,现就做好入选2019年度青檀学者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入选2019年度青檀学者人员,其中学校引进的A类或B类人才参加专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考核,不参加青檀学者期满考核。
二、考核成绩
青檀学者期满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考核程序
(一)参加考核人员认真梳理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根据工作合同约定的期满工作任务,填报青檀学者期满考核表(附件1),连同支撑材料复印件胶装后提交专业隶属学院审核,同时需提供支撑材料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回),支撑材料顺序与考核表材料名称顺序保持一致。
(二)专业隶属学院对考核人员期满工作业绩进行真实性审核,给出审核意见。
(三)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对考核人员的业绩材料适用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四)人事处组织专家对考核人员期满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形成考核意见,报学校审批。
四、考核业绩要求
参加考核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中提供并使用的业绩不得在本次青檀学者期满考核中重复使用。
请相关院(部)于2025年1月18日前将考核材料纸质版(1套)及支撑材料原件报至人事处人才科(薛城校区明理楼222)。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2-3786856
枣庄学院人事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