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根据《枣庄学院“青檀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做好入选2020年度青檀学者第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入选2020年度青檀学者人员,其中学校引进的A类或B类人才参加专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考核,不参加青檀学者年度考核。
二、考核成绩
青檀学者年度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考核程序
1、参加考核人员认真梳理本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工作,根据工作合同约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填报青檀学者年度考核表(附件1),连同支撑材料胶装后提交专业隶属学院评议,支撑材料顺序与考核表材料名称顺序保持一致。
2、专业隶属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或院长)任组长的青檀学者业绩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本年度工作业绩进行评议,给出考核建议等级,重点结合考核人员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给予工作建议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3、人事处审核考核材料,形成考核意见,报学校审批。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发放人才津贴,待后续考核后视情况补发或追回。
请相关院(部)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考核材料纸质版(1套)报至人才科(枣庄学院薛城校区明理楼222)。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2-3786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