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9年6月27日发布)要求,现将教师、教辅、心理咨询师、公寓辅导员和辅导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7月13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枣庄学院大学生指导与服务中心(音乐楼西侧)。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一)教师岗位
1.《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没有学历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4.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佐证材料(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请提供硕士毕业论文、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已正式出版的期刊论文等证明材料;有本科学历学位或其他条件要求的,请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符合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5.《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名);
6.一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名称);
上述2、3、4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现场审核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材料。请在《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左上角空白处填写现场资格审核编号。
(二)教辅岗位
1.《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没有学历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4.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佐证材料(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请提供硕士毕业论文、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已正式出版的期刊论文等证明材料;有本科学历学位要求的,请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名);
6.一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名称);
上述2、3、4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现场审核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材料。请在《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左上角空白处填写复审编号。
(三)心理咨询师岗位
1.《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没有学历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4.其他条件佐证材料(应聘岗位有本科学历学位要求的,请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名);
6.一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名称);
上述2、3、4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现场审核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材料。请在《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左上角空白处填写复审编号。
(四)公寓辅导员和辅导员岗位
1.《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没有学历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5.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
6.《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名);
7.一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名称);
上述2、3、4、5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现场审核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材料。请在《枣庄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左上角空白处填写复审编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
2.现场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4.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安排
1.时间:7月14日(周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枣庄学院多媒体楼
3.参加考试须携带的证件和考试用品
(1)身份证。
(2)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除上述证件和考试用品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其他物品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