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工作安排,近期学校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分两批依次实施考察(第一批被考察人员为本岗位按招聘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第一批被考察人员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第二批人员考察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一、被考察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原件。
2.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符合应聘岗位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4.应聘公寓辅导员和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交中共党员证明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材料须于7月26日提交至枣庄学院人事处(综合楼九楼1901C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愿放弃。
二、调阅人事档案
被考察人员人事档案须于8月5日前转至枣庄学院人事处,逾期未转者视为自愿放弃。被考察人员请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需要出具调档函的人员,请在7月26日到枣庄学院人事处(综合楼九楼1901C室)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