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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9-06-25

各学院:

为加强全省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从今年开始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鲁教人字〔2019〕6号)。“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分为“人才引育”和“科技支持”两个子计划,目前省教育厅启动了“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各学院要根据《发展计划》规定的申报人选条件,结合各自学科现有基础及发展定位,着眼长远发展,确定拟申报团队。团队一般以“学科(专业、方向)+类型”命名。如,有机材料研究创新团队、汽车导航技术创新团队等。

(二)每个重点建设学科推荐不少于1个团队。

二、申报程序

(一)请各学院尽快组织开展拟申报团队的审核推荐工作,于7月2日前将申报团队计划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报至人才工作处(综合楼九楼1905C室),电子版请发送至zzxyrcb@163.com。

(二)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各学院负责对申报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信息完整准确。

三、其他事项

(一)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人选须为学校全职人员或拟全职引进人员。全职人选须是学校在岗在册工作人员(外籍人选以学校在山东省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学校工作时间要达到9个月以上;拟全职引进人选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备案引进的人选,在立项建设团队发文公布12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团队其他成员可兼职选聘,兼职人选每年在申报高校工作时间要达到2个月以上;申报人选其他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规定执行。

(二)各学院认真核实团队人选背景情况、资格条件等。对拟引进人选,须通过考察评估等方式进行核实,重点核实申报人选的资格资质、能力水平以及人选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情况。

(三)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能同时申报“青创科技支持计划”和“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已申报“青创科技支持计划”的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组建新团队申报“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允许改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786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