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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青檀学者”人才工程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9-09-05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加快培养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枣庄学院“青檀学者”人才工程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枣院政字[2019]8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青檀学者”人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青檀学者”人才工程项目分为“青檀学者”领军人才、“青檀学者”杰出人才和“青檀学者”优秀青年人才三类。

二、申报范围

我校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学风正派,师德高尚,年度考核和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专业技术岗位,身心健康,能满足专业技术工作基本要求。

3.杰出人才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优秀青年人才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领军人才业绩条件

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发展潜力巨大,研究方向和内容在国内领先,有很强的创新能力,且近五年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以枣庄学院为依托单位主持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及以上等有资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累计不低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累计不低于200万元。

2.以枣庄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首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或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或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项。

3.以枣庄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首位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枣庄学院为第一产权单位获授权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家发明专利,且已实施成果转化,转化后进入学校账户经费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4.入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

(三)杰出人才业绩条件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工作基础,发展潜力大,研究方向和内容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且近五年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以枣庄学院为依托单位主持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等以上有资科研项目;或主持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累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科类累计不低于80万元。

2.以枣庄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首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或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或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2项。

3.以枣庄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首位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标志性的学术论文;或以枣庄学院为第一产权单位,获授权国际发明专利。

4.以枣庄学院为第一单位首位获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重大课题;或经学校认定与上述相当的教育教学成果。

(四)优秀青年人才业绩条件

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工作基础,发展潜力较大,研究方向和内容符合学校发展需要,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且近五年成果满足下列条件的一条:

1.以枣庄学院为依托单位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或主持各类科研项目到学校账户经费自然科学类累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科类累计不低于40万元。

2.以枣庄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首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或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奖。

3.以枣庄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首位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以枣庄学院为第一产权单位,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

4.以枣庄学院为第一单位首位获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或经学校认定与上述相当的教育教学成果。

5.指导学生参加“创青春/挑战杯”“互联网+”大赛获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一等奖。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认真填写《枣庄学院“青檀学者”人才项目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枣庄学院“青檀学者”人才项目工作计划书》(附件2、3,以下简称《工作计划书》),连同符合申报条件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核(双肩挑人员需在专业隶属单位申报)。

(二)学院推荐。二级学院需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提出推荐人选,于9月20日前将《枣庄学院“青檀学者”人才项目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须党政联席会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人选《申请书》及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表》和复印件一式两份,《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党政联席会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并由党政联席会议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计划书》(一式两份,须申请人本人签字)报送至人才工作处(综合楼9楼1905C室),电子版请发送至zzxyrcb@163.com。

联系人:李晓红,联系电话:3786856。

五、其他事项

(一)实施“青檀学者”人才工程是学校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19]86号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要尽快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认真填写和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不夸大、不虚报,支撑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选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申请表》与支撑材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不要另加封面,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支撑材料应有总目录和分目录。

(四)“青檀学者”人才项目遴选数量根据文件规定和申报实际情况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