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产业教授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作用,规范产业教授的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枣庄学院外聘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19年产业教授聘期满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聘用合同执行,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聘期已满的产业教授填写《枣庄学院产业教授聘期满考核表》(相关佐证材料附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全面总结聘期内相应职务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将《考核表》及佐证材料提交设岗学院。
2.学院审核。各相关学院对个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考核表》中签署具体院意见后,于12月16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1905A室)。
3.学校复核。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使用
聘期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产业教授岗位津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产业教授岗位津贴,不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