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枣庄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刻苦钻研和严谨治学的精神,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突出,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学习任务。
(二)认真履行受聘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合格。
(三)报考专业所在学科与本人现从事岗位需要一致,或不一致但为学校发展急需专业,经学校同意报考。
(四)来校连续工作时间须满2周年;报考专业与现从事岗位需要不一致的,来校连续工作时间须满5周年。
(五)已参加国内外进修访学项目的,自进修访学结束之日起须服务满1周年。
(六)科级及以上管理干部报考须经组织部批准同意,辅导员报考须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同意。
二、报名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1年10月22日前登录学校人事管理系统,在“师资管理”的“读博申请”模块中填写详细信息后报所在单位审批。
(二)二级单位研究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研究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并在2021年10月29日前在人事管理系统中“待办任务”模块完成审核并报批至学校。
(三)资格审核。人事处根据规定条件审查申请人报考资格,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选。申请人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中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备案。(所在单位为非专业隶属单位的,还须经专业隶属单位批准同意;科级及以上干部须经组织部批准同意;辅导员须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同意)
(四)学校审批。人事处汇总已备案的符合条件人选,报学校研究审定后,公布同意报考人员名单。
(五)办理报考手续。报考前,经学校同意报考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九楼1905A室)办理报考手续。
联系人:贾明方,联系电话:3785936。
三、其他
(一)学校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
(二)学校严格禁止不履行审批程序擅自报考各类形式的博士研究生。对未经学校批准报考者,学校将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在脱产学习期间由申请报考时所在单位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