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初级岗位第二批)》(2021年12月6日发布)要求,现将笔试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
枣庄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报名工作已于12月15日结束,参加笔试人员须通过资格初审。
二、笔试安排
(一)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1年12月17日9:00-2021年12月19日9:30在报名系统(http://210.44.232.26/zp.html#/)中打印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按时限要求打印准考证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安排
1.时间:12月19日(周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枣庄学院多媒体楼(市中校区)
考生请于12月19日上午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电子健康码(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以下简称“三码”)、符合要求的正规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①省外低风险地区考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入校;②省外中高风险所在低风险地区及毗邻地区考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入枣后,在枣庄本地正规检测机构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持2份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入校;③省内考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入校)、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原件(附件1,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2B铅笔、橡皮、中性笔等按时参加考试。有本通知规定的特殊情形者还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试。除上述材料和考试用品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和考试顺利进行,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要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进行流行病史申报和个人健康监测,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在参加考试前交至工作人员。无法提供《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应主动出示“三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所有考生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正规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山东省疫情防控有关安排,对以上要求适时做出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相关事项
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未来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如考试不能满足有关防控要求及考试所具备的条件,学校将提前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延迟考试有关通知,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