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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0-12-11

根据《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0年10月21日发布)规定,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教辅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核、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核

(一)时间:12月18日(周五)下午14:00-17:00。

(二)地点:枣庄学院大学生指导与服务中心

(三)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教师岗位

(1)《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已正式出版的期刊论文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本科学历学位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符合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前3天内山东省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2、3、4、5材料复印件各1份,请在参加现场审核时按照上述顺序提前排列相关材料。

2.教辅岗位

(1)《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已正式出版的期刊论文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本科学历学位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符合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6)考前3天内山东省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2、3、4、5、6材料复印件各1份,请在参加现场审核时按照上述顺序提前排列相关材料。

三、面试时间

(一)教师109、教师111、教师112、教师113、教师118、教师119、教师120、教师122岗位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周六)上午

(二)教师115、教师116、教师117、教师121岗位和教辅4、教辅5、教辅8岗位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周六)下午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须考生本人参加。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考前3天内山东省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未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注意个人防护,以免影响后续工作。参加现场审核和面试时须佩戴口罩,服从学校安排。

5.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