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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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1-10-14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教师71、教师72、教师73、教师74、美育教师岗位

面试时间:20211016日(周六)上午

面试地点:初等教育学院教学楼四楼

考生抵达面试地点时间:1016日上午7:30

(二)教师68、教师75、教师77岗位、劳动教育教师和教辅3、教辅4、教辅5、教辅10、教辅11、教辅12岗位

面试时间:20211016日(周六)下午

面试地点:初等教育学院教学楼四楼

考生抵达面试地点时间:1016日下午13:30

(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1、辅导员2岗位

面试时间:20211017日(周日)上午

面试地点:初等教育学院教学楼四楼

考生抵达面试地点时间:1017日上午7:30

二、面试形式

(一)教师71、教师72、教师73、教师74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岗位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美育教师、劳动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采用板书形式进行,不能使用PPT

(二)辅导员1、辅导员2和教辅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要求

(一)技能测试要求

1.教师71岗位

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时须着运动装和运动鞋。

2.教师72岗位和教师73岗位

不带钢琴伴奏,背谱演奏,乐器自备,曲目自选,曲目范围由评委现场公布。

3.教师74岗位

笔、墨、纸、砚和印章、印泥、毛毡等自备,其中纸须是四尺对开竖式宣纸。

以上岗位技能测试的其他要求由评委现场公布。

(二)考生需凭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三码”和考前2(2021年10月14日-10月16日)正规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面试。

(三)考生需于本通知规定的时间之前抵达面试地点,迟到半小时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参加面试考生需着正装参加面试(有专业特殊需要的除外),服装不能有任何特殊标记。参加面试时须佩戴口罩,服从学校安排。

(五)参加面试时,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六)试讲具体内容及其他要求,学校招聘办公室将及时发布,请参加面试人员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附件:枣庄学院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