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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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内遴选思政课专任教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0-11-02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在校内在编在岗教职工中遴选思政课专任教师。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思政课教师遴选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一、 遴选人数

本次遴选思政课专任教师10人。

二、遴选条件

1.政治信仰坚定、理论功底深厚,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背景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具有思政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处科级干部,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热爱思政课教育教学,愿意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工作;

5.同等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①有思政课教育教学的经历、经验;

②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思政相关课题;

③来校工作后,公开发表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论文2篇以上;

④获得市厅级以上思政工作相关奖励;

⑤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或讲师及以上职称。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报名且符合遴选条件者需征得所在部门同意后,填写《枣庄学院校内遴选思政课专任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参加遴选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申请表》请于11月6日下午4点前交人事处人事科(综1901C)。

2.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处科级干部参加遴选须经组织部批准,辅导员参加遴选须经学生处批准。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且无异议者进入考核程序。

3.考核

由人事处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承办,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思政课试讲,主要考查申请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对思政课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心、熟悉度、掌握度。

4.确定人选

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在报名者的《申请表》中签署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签署后将所有报名者的《申请表》交人事处人事科(综1901C)汇总。

5.办理手续

遴选结果由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审议,审议结果将于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确定,由人事处为人选办理转岗(转任)手续。

四、相关待遇

1.人选在转岗(转任)后需遵守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关管理制度,并全面参与思政课教育教学、教学管理等有关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

2.对原岗位是管理岗的处科级干部,给予过渡期,过渡期至学校下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止。过渡期内受聘岗位的科研目标任务不做具体要求。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