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积极推动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宣传表彰在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业绩的留学回国人员,激励广大留学人员拼搏创新,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六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第六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二、推荐人选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评选表彰,主要表彰在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在国(境)外留学或进修时间1年以上(含1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持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我省领、创办企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个人专利、独有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在推动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留学回国人员;
3.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先进或省内先进的留学回国人员;
4.作为国家或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工作人员,发挥重要骨干作用的留学回国人员。
5.长期在我省教育、科技、工业、农业、文化、医疗卫生及服务业等领域一线工作,有突出创新成果或取得突出业绩得到行业公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已经获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奖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
三、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选的办法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推荐人选单位于6月22日前将《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和书面推荐意见(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九楼1901C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zzxyszk@163.com。
联系人:马宏茹
联系电话:37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