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1年8月25日发布)要求,现将笔试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参加笔试人员
枣庄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报名工作已于9月3日结束,参加笔试人员须通过资格初审(2021年9月7日发布)。
二、笔试安排
(一)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1年9月15日9:00-2021年9月19日9:30在报名系统(http://210.44.232.26/zp.html#/)中打印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按时限要求打印准考证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安排
1.时间:9月19日(周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枣庄学院多媒体楼(市中校区)
考生请于9月19日上午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电子健康码(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信息”(以下简称“三码”)、考前2天内(2021年9月17日-9月19日)正规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原件(附件1,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2B铅笔、橡皮、中性笔等按时参加考试。有本通知规定的特殊情形者还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试。除上述材料和考试用品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和考试顺利进行,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下:
1.所有考生要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进行流行病史申报和个人健康监测,每天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在参加考试前交至工作人员。无法提供《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应主动出示“三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2天内正规检测机构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要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的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生,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的考生,来枣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
(3)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医疗机构就诊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的考生。
以上特殊情形的考生应在2021年9月17日下午17:00前向学校报告(联系方式:0632-3785936),说明具体情况,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联合有关部门、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允许考生参加考试。
5.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山东省疫情防控有关安排,对以上要求适时做出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其他相关事项
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未来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如考试不能满足有关防控要求及考试所具备的条件,学校将提前5天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延迟考试有关通知,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