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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枣庄学院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5-22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展现新时代山东教师的风采,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字〔2018〕7号)的要求,我校开展“2018枣庄学院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且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师。

(二)推荐人选的条件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享有很高声誉,在本单位和校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曾荣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有道德情操。道德高尚,人格品质高尚,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奉献精神,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三、推荐数量

“2018枣庄学院最美教师”评选活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开展,每个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填写《“2018齐鲁最美教师”参选人材料填报表》,连同相关的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材料于5月29日前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由院长在《填报表》中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于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1905室)。

(三)学校评选。学校将各学院推荐的申请人材料通过省教育厅指定平台完成审核、填报工作。在省组委会反馈申请人社会评议情况后,学校将结合申请人事迹及社会评议情况,组织评选“2018枣庄学院最美教师”,并择优推荐参选山东省“2018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

 

联系人:马宏茹 联系电话:3785936。电子邮箱:zzxys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