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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级岗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9-03

根据招聘工作安排,近期学校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依次实施考察,并通过电话形式与被考察人员联系,请保持手机通畅。

一、被考察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原件。

2.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和主要学生干部原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已提交原件的,不再提交)。

以上材料须于9月6日前提交至枣庄学院人事处(综合楼九楼1901C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愿放弃。

二、调阅人事档案

被考察人员人事档案须于9月14日前转至枣庄学院人事处,逾期未转者视为自愿放弃。被考察人员请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需要出具调档函的人员,须于9月6日前到枣庄学院人事处(综合楼九楼1901C室)办理。

三、关于体检的说明

对考察合格人员,学校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须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