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设置
人事处机构设置
人事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人事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校人事调配,工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内设人事科、师资科两个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负责人事科的来电、来访、接待工作以及有关人事工资政策的解释和人事争议的处理工作。
2、负责学院各类人员编制方案、用人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3、负责制订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全院新进人员的资格审核,报批及户口迁移等工作的办理。
5、负责调入、调出、辞职、自动离职、擅自离岗、解聘等人员的手续办理。
6、负责编制外用工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教职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8、协助师资科做好引进人才时高层次人才来校面试、试讲的车票报销审核工作。
9、负责合同制工人、大集体工人的合同签订、养老保险办理,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评等工作。
10、负责全院教工的考勤工作,办理职工的请假、休假手续。
11、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及退休证的办理发放工作。
12、负责各种交、退费用以及追讨离校、离岗者欠缴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
13、负责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追档、立卷和档案的转递工作。
14、根据国家政策,做好全院在编教职工的工资报批工作,配合财务处按时发放每个月的工资。
15、按照学院规定,审批全院编制外用工的工资审批工作。配合财务处按时发放。
16、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变动后工资、津贴调整的报批兑现工作。
17、负责新教职工的起薪,离校人员的停薪工作。
18、负责全院校内津贴、交通补贴、福利、加班补贴的审批工作。
19、负责教职工探亲路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的审批发放工作。
20、协助师资科做好高层次人才的住房补贴、安家补贴和柔性人才的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协助师资科做好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基金的资助启动工作。
21、协助师资科做好兼职教师、特聘教授的待遇兑现工作。
22、负责为本处或其他部门提供所需的查询统计数据及各类人员花名册。
23、负责人事、劳资月报、季报、年度等各类统计报表。
2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综合楼1904 办公电话:6776
师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有关师资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院的教师招聘工作,参照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引进师资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协助各系做好教师引进的汇报、审核、督导、协调、服务工作。
3、负责兼职教师、特聘教授、高层次柔性人才的聘请及聘用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省、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评审工作。
5、负责实施枣庄学院优秀人才(学科带头、学术骨干)的培育、管理、考核工作。
6、负责实施院中青年教职工硕士化工程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7、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各类培训、进修学习及报考研究生的审批工作。
8、协助科技处、财务处、后勤处,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住房补贴、安家补助、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等)。
9、负责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及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工作。
10、负责教职工的职称外语、计算机等各类考试的报名及审批工作。
11、负责制订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聘任;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办理发放工作。
12、负责遴选、推荐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报工作。
13、负责师资各类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4、负责人事处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1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综合楼1905 联系电话:6723 5936(人才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