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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培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12-13

各院部:

为贯彻人才强校发展战略,提升中青年教师实训实践能力,加强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枣庄学院关于选派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培训的暂行办法》(枣院政字[2014]118号)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和时间

(一)培训形式

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培训采取全脱产方式进行。

(二)培训时间

一般为3-6个月。

二、申报人选条件

(一)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才兼备;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有较大发展潜力,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

三、申报程序

(一)编制培训计划。各教学院部围绕本单位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2018年度培训计划。请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枣庄学院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培训年度计划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至人事处(综合楼九楼1901室)。

(二)选派培训人员。各教学院部根据《暂行办法》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企业参加培训。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度到企业培训教师的《枣庄学院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培训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至人事处(综合楼九楼1901室)。

(三)总结备案。参加培训教师在培训结束后,向所在院部提交《枣庄学院中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工作总结等考核材料(一式两份)。考核材料经院部审核确认后交人事处备案。

不明事宜请联系人事处王老师,联系电话:3785936。

四、工作要求

(一)选派中青年教师到企业培训工作是我校加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合理制定2018年培训计划。

(二)各院部要做好派出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对参加培训人员要规定明确的学习任务,要以任务书等多种形式强化要求,要加强跟踪服务,防止培训形式流于形式走过场,防止派出人员从事无关事务。

(三)参加培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培训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培训任务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向所在院部汇报培训进展情况。如因故需要变更培训安排的,及时向所在院部和人事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