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内遴选美育教师和劳动教育教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26 点击数: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从校内在编在岗教职工中遴选美育教师和劳动教育教师,到教务处美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中心工作。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一、 遴选人数

本次遴选美育教师2人,劳动教育教师2人。

二、遴选条件

1.政治信仰坚定、理论功底深厚,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相关专业的高校教师资格,其中美育教师须具有艺术学相关专业背景,劳动教育教师须具有管理学或经济学相关专业背景;

3.热爱教学工作,愿意长期从事美育及劳动教育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报名且符合遴选条件者需征得所在部门同意后,填写《枣庄学院校内遴选美育/劳动教育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参加遴选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等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申请表》请于730日上午11点前交人事处人事科(综1901C)。

2.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处科级干部参加遴选须经组织部批准,辅导员参加遴选须经学生工作处批准。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后无异议者进入考核程序。

3.考核

学校组建专家组对参加考核人员实施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查申请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对美育及劳动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心、熟悉度、掌握度。

4.确定人选

专家组根据考核结果和遴选限额确定拟推荐人选。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确定人选。

5.办理手续

学校公示人选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为人选办理转岗(转任)手续。

四、相关问题

1.人选在转岗(转任)后聘为专任教师,主讲学校通识类课程,须在本岗位上工作满5年后方可提出转岗申请。

2.人选须遵守教务处美育教学与实践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中心有关管理制度,并全面参与美育及劳动教育的教学、管理等有关工作。

3.对原岗位是管理岗的处科级干部,给予过渡期,过渡期至学校下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止。过渡期内受聘岗位的科研目标任务不做具体要求。

特此通知。


版权所有 © 2011-2012 枣庄学院人事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 邮政编码:277160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