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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追加考核人员实施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8-09-1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枣庄学院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枣院政字[2017]101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追加考核人员实施考核,现将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参加考核人员为2017年8月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原岗位竞聘成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依据和重点

考核依据《枣庄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枣院政字[2012]14号)《枣庄学院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聘用合同实施,重点考核首聘期满考核中不合格业绩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

本次考核由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领,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

各相关院(部)成立由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院(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如院部行政负责人为考核对象,应按规定回避,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组长)。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按照个人自评,学院(部)初审,学校聘用工作办公室复核,学校党委研究的程序进行。

(一)学校部署(9月11日至12日)

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考核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安排部署考核工作。各相关院(部)落实学校党委要求,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校要求,组织被考核人准备考核材料。

(二)个人自评(9月13日至9月14日)

被考核人填报考核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追加考核期业绩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专业技术人员追加考核期满考核登记表》和业绩作证材料(原件)。

(三)院部初审、公示(9月14日至9月17日)

各相关院(部)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教学、科研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初审,分别签署“完成追加考核期任务,考核合格”或“未完成追加考核期任务,考核不合格”的审核意见,然后公示“一览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院部考核工作小组将被考核人“一览表”和佐证材料报送学校聘用工作办公室。

考核材料受理地点为综合楼1905C室,受理时间:9月19日。

(四)学校聘用工作办公室复核、认定(9月19日至21日)

业绩复核。学校聘用工作办公室根据文件规定和聘用合同,对被考核人追加考核期内业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核。

结果认定。学校聘用工作办公室依据文件规定和业绩复核结果,对被考核人追加考核期考核结果进行认定,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学校党委研究、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汇报学校党委研究。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发文公布最终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和使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合格:完成追加考核期目标任务。不合格:未完成追加考核期目标任务,或发现有学术不断行为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落,给学校、单位造成损失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依据《枣庄学院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规定,考核合格者恢复现聘岗位绩效津贴;考核不合格者,聘期内继续降低绩效津贴。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本次是我校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原岗竞聘成功人员追加考核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事关考核对象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要坚持原则。要坚持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原则;要坚持考核结果与岗位管理、薪酬待遇挂钩原则;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原则;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确保业绩审核无异议。

三是要坚持诚信和回避制度。被考核人要遵守诚信承诺,如实填报业绩,提供材料,对弄虚作假人员学校将严肃追责。工作人员要自觉回避,凡与被考核人有姻亲、血亲及其它利害关系或为被考核人的,要主动回避。

七、报送材料说明

提供的业绩材料为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追加考核期内取得的成果,能在学术期刊网上查询到的论文可不提供原件,无原刊的外文期刊需提供检索证明等佐证材料,被收录的要提供收录证明原件。

论文、著作以出版时间为准;项目未结项的以立项时间为准,已结项的以结项时间为准;获奖、授权专利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没有证书的以正式文件发布落款时间为准。

其他要求另行通知。